机器学习中的范数规则化之 L0、L1与L2范数 http://blog.csdn.net/zouxy09/article/details/24971995/L1正则化及其推导 Laplace(拉普拉斯)先验与L1正则化

今天我们聊聊机器学习中出现的非常频繁的问题:过拟合与规则化。我们先简单的来理解下常用的L0、L1、L2和核范数规则化。最后聊下规则化项参数的选择问题。这里因为篇幅比较庞大,为了不吓到大家,我将这个五个部分分成两篇博文。知识有限,以下都是我一些浅显的看法,如果理解存在错误,希望大家不吝指正。谢谢。

监督机器学习问题无非就是“minimizeyour error while regularizing your parameters”,也就是在规则化参数的同时最小化误差。最小化误差是为了让我们的模型拟合我们的训练数据,而规则化参数是防止我们的模型过分拟合我们的训练数据。多么简约的哲学啊!因为参数太多,会导致我们的模型复杂度上升,容易过拟合,也就是我们的训练误差会很小。但训练误差小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希望模型的测试误差小,也就是能准确的预测新的样本。所以,我们需要保证模型“简单”的基础上最小化训练误差,这样得到的参数才具有好的泛化性能(也就是测试误差也小),而模型“简单”就是通过规则函数来实现的。另外,规则项的使用还可以约束我们的模型的特性。这样就可以将人对这个模型的先验知识融入到模型的学习当中,强行地让学习到的模型具有人想要的特性,例如稀疏、低秩、平滑等等。要知道,有时候人的先验是非常重要的。前人的经验会让你少走很多弯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平时学习最好找个大牛带带的原因。一句点拨可以为我们拨开眼前乌云,还我们一片晴空万里,醍醐灌顶。对机器学习也是一样,如果被我们人稍微点拨一下,它肯定能更快的学习相应的任务。只是由于人和机器的交流目前还没有那么直接的方法,目前这个媒介只能由规则项来担当了。

还有几种角度来看待规则化的。规则化符合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原理。这名字好霸气,razor!不过它的思想很平易近人:在所有可能选择的模型中,我们应该选择能够很好地解释已知数据并且十分简单的模型。从贝叶斯估计的角度来看,规则化项对应于模型的先验概率。民间还有个说法就是,规则化是结构风险最小化策略的实现,是在经验风险上加一个正则化项(regularizer)或惩罚项(penalty term)。

一般来说,监督学习可以看做最小化下面的目标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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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项L(yi,f(xi;w)) 衡量我们的模型(分类或者回归)对第i个样本的预测值f(xi;w)和真实的标签yi之前的误差。因为我们的模型是要拟合我们的训练样本的嘛,所以我们要求这一项最小,也就是要求我们的模型尽量的拟合我们的训练数据。但正如上面说言,我们不仅要保证训练误差最小,我们更希望我们的模型测试误差小,所以我们需要加上第二项,也就是对参数w的规则化函数Ω(w)去约束我们的模型尽量的简单。

OK,到这里,如果你在机器学习浴血奋战多年,你会发现,哎哟哟,机器学习的大部分带参模型都和这个不但形似,而且神似。是的,其实大部分无非就是变换这两项而已。对于第一项Loss函数,如果是Square loss,那就是最小二乘了;如果是Hinge Loss,那就是著名的SVM了;如果是exp-Loss,那就是牛逼的 Boosting了;如果是log-Loss,那就是Logistic Regression了;还有等等。不同的loss函数,具有不同的拟合特性,这个也得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但这里,我们先不究loss函数的问题,我们把目光转向“规则项Ω(w)”。

规则化函数Ω(w)也有很多种选择,一般是模型复杂度的单调递增函数,模型越复杂,规则化值就越大。比如,规则化项可以是模型参数向量的范数。然而,不同的选择对参数w的约束不同,取得的效果也不同,但我们在论文中常见的都聚集在:零范数、一范数、二范数、迹范数、Frobenius范数和核范数等等。这么多范数,到底它们表达啥意思?具有啥能力?什么时候才能用?什么时候需要用呢?不急不急,下面我们挑几个常见的娓娓道来。

一、L0范数与L1范数

L0范数是指向量中非0的元素的个数。如果我们用L0范数来规则化一个参数矩阵W的话,就是希望W的大部分元素都是0。这太直观了,太露骨了吧,换句话说,让参数W是稀疏的。OK,看到了“稀疏”二字,大家都应该从当下风风火火的“压缩感知”和“稀疏编码”中醒悟过来,原来用的漫山遍野的“稀疏”就是通过这玩意来实现的。但你又开始怀疑了,是这样吗?看到的papers世界中,稀疏不是都通过L1范数来实现吗?脑海里是不是到处都是||W||1影子呀!几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没错,这就是这节的题目把L0和L1放在一起的原因,因为他们有着某种不寻常的关系。那我们再来看看L1范数是什么?它为什么可以实现稀疏?为什么大家都用L1范数去实现稀疏,而不是L0范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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