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描述一个类的时候,如果不能确定功能函数如何定义,那么该类就可以定义为抽象类,功能函数应该描述为抽象函数。
抽象类的特点
1:有抽象函数的类,该类一定是抽象类。
2:抽象类中不一定要有抽象函数。
3:抽象类不能使用new创建对象
1:创建对象,使用对象的功能,抽象类的方法,没有方法体。
4:抽象类主要为了提高代码的复用性,让子类继承来使用。
5:编译器强制子类实现抽象类父类的未实现的方法。
1:可以不实现,前提是子类的也要声明为抽象的。
抽象的优点
1:提高代码复用性
2:强制子类实现父类中没有实现的功能
2:提高代码的扩展性,便于后期的代码维护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那么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1: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函数。主要为了初始化抽象类中的属性。通常由子类实现。
final和abstract是否可以同时修饰一个类?
一定不能同时修饰。
抽象类注意细节
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java.awt.*的类就是这样子操作的)。
抽象类可以继承普通类与抽象类。
抽象类不能直接使用类名创建实例,但是有构造方法,构造方法是让子类进行初始化。
抽象类一定有构造方法。
abstract与其他修饰符的关系:
final与abstract不能共存:
final:它的作用 修饰类代表不可以继承 修饰方法不可重写
abstract修饰类就是用来被继承的,修饰方法就是用来被重写的。
static static修饰的方法可以用类名调用,
对于abstract修饰的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实现,所有不能直接调用,
也就是说不可以与static共存。
private
private修饰的只能在本类中使用,
abstract方法是用来被子类进行重写的,有矛盾
所有不能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