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鹿苑:公職招聘錄用,緣何“社會責任感”先行?

原標題:赤色鹿苑:公職招聘錄用,緣何“社會責任感”先行?

資料圖

  文�赤色鹿苑

  近日,浙江“社會責任感差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新規引發社會熱議。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問卷網針對此事對189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8.6%的受訪者支持將“社會責任感”列為公務員錄用考察標准之一(中國青年報 1月29日)

  如此高的民意支持,有著何種的社會背景?支持將“社會責任感”納入公職錄用的條件,又體現了百姓的何種期盼?

  具備社會責任感,是一種“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希冀。

  社會責任感,顧名思義,是特定社會中公民在心理層面對他人的倫理關懷和義務。我們每個人身在這個大環境,要想和諧共處,僅僅法律的強制和道德的約束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發自內心的“想人之所想 急人之所急”,這種設身處地的社會責任感彌補了法律和道德的空缺,是社會穩定運轉的“凝聚劑”和“潤滑油”。因此,每個人都要背負著作為一名公民應為他人考慮的義務,無論身份尊卑,無論高低貴賤。

  “達則兼濟天下”是一種回報社會的高尚境界,“窮則獨善其身”亦是一種融入社會的個人修養。社會責任感的體現不見得非要戎馬倥傯,誓死捍衛“釣魚島”,雨天遇行人減速慢行也是社會和諧的傳遞﹔社會責任感的表達未必每天滿嘴國際局勢,揮斥方遒,笑臉迎人不給百姓添堵也是對社會的一片心意。社會責任感是每個人必備的“一劑良藥”,用來治療形形色色的“思想不達標”,公職人員作為社會的一份子,自當必不可缺少。

  引入社會責任感,是百姓對體制改革“百尺竿頭”的殷切期盼。

  揮別了2014的改革元年,迎來了2015的關鍵之年。中央在集中整治黨內干部在思想作風,工作紀律上的諸多問題方面,啃下了諸多的“硬骨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既有軍中 “大老虎”,又有地方“小蒼蠅”,既有 “壯士斷腕”“劍指同門”的義無反顧,又有 “不取樓蘭誓不還”的志在必得。然而,改革涉入“深水區”,一些更加隱蔽的思想問題也在逐漸浮現——為官不為就是其中之一,而社會責任感的缺乏就是其中最明顯的表現。

  對一些人來說,改革改掉了他們的“灰色收入”,亦改掉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與其“費力不討好”,倒不如袖手旁觀,明哲保身。於是,面對任務能拖就拖,能躲就躲﹔進行工作上行下效,抱令守律﹔對於百姓的需求,不聞不問,無動於衷。此般雖說“無過之虞”,但亦“無用於民”。“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回家賣紅薯”,如此尸位素餐,豈能經得起百姓“心頭一杆稱”的考量?水亦載舟,亦能覆舟,“使得萬年船”豈能僅僅依靠“自掃門前雪”?

  考核社會責任感,未必“盡善”的方法寄托著“盡美”的願景。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於社會責任感的定義,我們也是莫衷一是,並無蓋棺定論,而基於每個人的成長背景與教育水平的不盡相同,對社會責任感的理解亦是千差萬別,如此以來,何談對社會責任感的考核與判定?當下,大家也隻能用一些“硬標准”來進行單一的評判,但評價體制也是漏洞連連:企業巨額捐款,被冠以“年度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殊不知老總很可能是依靠著污染環境、資源過度開採來“發家致富”﹔教授的發明被推廣應用,政府授予“社會貢獻獎”,然而背后的學術造假在披露后,引得眾人一片嘩然。“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就像以學習成績評判學生的優劣,以價格判斷藝術品的價值一樣,一切將“意識形態”具體化的手段必然不能盡善盡美,甚至挂一漏萬。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想,如此高的民意,與其說是大家不滿足於當下公務員的“思想覺悟”,倒不如說是大家把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的社會期盼,寄托於人民公仆身上,期待著“人民的兒子”能借換血之機,改頭換面,“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引領大家和諧相處,讓社會朝著“盡善盡美”的方向發展。

  從陸游的“位卑未敢忘憂國”,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從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到魯迅的“俯首甘為孺子牛”。我們看到歷代仁人志士對社會責任感的理解,也體會到老一輩人對社會的期盼,同時也感到當代我們肩上的重擔。

  公職人員也好,普通百姓也罷,身份的差別僅僅是社會分工的不同,但我們每個人對於社會的責任卻沒有絲毫的差異。

  錄用門檻也好,評獎條件也罷,對於社會責任感的界定與實施雖然有待商議,但我們對於美好事物的向往卻不存在分歧。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heiqu.com/zzzfz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