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乡镇治理“体制性困局”

  近年来,在县、乡体制(包括乡镇体制)和乡镇运行逻辑基本不变的制度性约束下,乡镇政府在职能与责任方面,出现了众多“体制性困局”,影响着基层治理的绩效和现代化水平。

  面临“体制性困局”,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在法律与体制上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治理自主权,理顺省、县、乡的制度关系,健全乡镇政府的权责体制,才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之路。

  权责不等:乡镇政府在“压力型体制”下失衡运转

  一级政府、一级权力,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相应的多大责任,权责对等和权责分明,是现代政府科层制管理的基本原则。但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权力金字塔”的体制架构,从根本上决定了基层乡镇政府的权力结构,“压力型体制”由来已久。近年来,为完成各种“限时型”任务,乡镇政府在“压力型体制”下失衡运转,权责不等现象进一步凸显。

  按照现行授权惯例,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执法权赋予的最终实施单位,基本都是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虽然承担着各项行政事务的落实权,但并无行政事务的执法权,如土地、环保、卫生、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才有相关法律和条例授予的执法权。

  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有权力通过各式各样的行政责任书,把本应由本职能部门负责完成的各项党政任务,逐项逐条地下放到各个乡镇。但有关项目资金和项目验收的最终实质性权力,还是掌握在各个项目专项办公室和职能部门。

  乡镇政府对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的责任状,只能无条件照单接收,少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县级的各个专项办公室和职能部门,都掌握着大量的专项资金和资源,并直接影响着各个乡镇的年终评比和干部升迁。它们都是任何乡镇政府不敢得罪的“绝对上级部门”。

  由是,乡镇政府在日益严重的权责失衡中,一路蹒跚负重前行。

  “层层加码”:乡镇政府失衡运转的隐形逻辑

  “层层传导压力”,这是中国赶超型现代化能够实现历史性提速的关键机制,也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关键路径,这是必须加以正面肯定的。

  特别是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信访维稳主体责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公共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各级干部一再感受到各种责任“压力山大”,这也是各级干部拼搏创新的精神动力。

  但是,各项政策和工程任务的具体完成,需要下级政府来推进和落实。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具有权力回旋余地,在下传任务压力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把相关责任搭便车式地顺路“打包”,下传给基层乡镇。而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权力回旋余地相比之下极为有限。因此,“层层传导压力”的行政任务执行过程,就极有可能变成了“层层压力增加”和“层层责任下卸”的双重传导过程。“层层加码”机制也就在政策任务的下传中,无形变为“层层下卸责任”机制。

  钱少事多:乡镇政府在财政拮据中无法自主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这是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一级政府自主职能发挥的经济保障。但乡镇财政拮据与行政事务增多的此消彼长,在近年来的乡镇治理中格外凸显。

  由于“层层下传”的财政压力,加之本乡镇财政增收的空间有限,各地乡镇发展都在悄悄地负债前行。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前任甚至前前任的领导,通过各式各样方式借的各种债务,后任和现任领导也根本“挖”不清楚,更无“欠债要还”的动机动力。在一些不发达乡镇,各种债务正在如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

  乡镇财政如此拮据,财力如此紧张,乡镇所要负责的各种任务,也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多。从大类来说,本乡镇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基础教育、卫生医疗、交通安全、公共秩序、环境保护、外来人口管理等等,都是乡镇政府必须负责的大事。计划生育、学校危房改造、创建省市先进教育镇、公路改造与扩修、信访维稳、精准扶贫、防霾减排……统统在“一票否决”考核之列。一个乡镇只要有一项工作被“一票否决”,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也可能白搭。

  “前途无亮”:乡镇干部队伍稳定性令人担忧

  当前,乡镇干部的发展前途或晋升空间已呈“制度性窄化”趋势,根本的制度激励机制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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