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商务楼宇宽带高资费问题(2)

  首先,从垄断协议方面来看,某些工业园区或某些写字楼所在区域可能只有一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其可能在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建设初期就与工业园区或写字楼签订了独家排他协议,要求工业园区或写字楼今后不得再引入其他电信运营商。如此一来,即便其他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日后能够延伸到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也无法再进入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从性质上看,这种类型的垄断协议是一种纵向垄断协议,是上游的电信运营商与下游的工业园区或写字楼达成的,旨在排除其他电信运营商的进入。在这种垄断协议的保护下,无论是作为垄断协议一方的电信运营商,还是作为另一方的工业园区或写字楼,都可以向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内的企业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此外,还有可能存在横向垄断协议的情形,即诸家电信运营商之间达成协议固定宽带费用。当然,这种情形要求这些电信运营商事实上都已经接入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但这在当前尚不是很普遍的现象,因此这种横向垄断协议并不是造成当前问题的主要原因,不排除今后多家电信运营商能够同时接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后会存在该问题,但目前同时接入这一问题都远远没有得以解决。

  其次,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来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相关市场界定,从地域上看,企业宽带垄断中的相关地域市场完全可以界定为某工业园区或某个写字楼,因为受制于工业园区或写字楼的管理,工业园区或写字楼内的企业不可能跨工业园区或跨写字楼接入工业园区或写字楼以外的电信运营商。因此,工业园区和写字楼的管理者或物业,在该工业园区和写字楼这一相关地域市场内,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当然,《反垄断法》所调整的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体是经营者,如果工业园区或写字楼的管理者不属于经营者,则也无法认定其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如果某些工业园区的管理者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就有可能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解决问题需多方努力

  解决企业宽带高资费问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就工业园区和写字楼的管理者来说,要有更大的格局,应当更加注重为工业园区内和写字楼内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企业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这自然也提高了工业园区和写字楼的吸引力,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双赢,工业园区和写字楼不应当短视,仅仅希望通过宽带网费等来牟取不当利益。

  从某种程度上说,企业宽带问题也是一个营商环境问题。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营商环境的建设,我国营商环境指标在世界银行的统计排名中也不断稳步上升。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吸引投资,推动经济的发展。企业是否能够便捷、以合理的价格接入宽带,也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大局出发,切实重视企业宽带垄断问题的解决。

  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展开有效执法。目前,对于企业宽带问题,更多是由行业监管部门展开相关的专项整治,这种专项整治能够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效果,但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从长远来看,为了有效治理该问题,需要常态的反垄断执法,针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通过专业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予以禁止,形成有效威慑。打破垄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引入充分的竞争,在工业园区和写字楼宽带接入方面,实现多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共同接入,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竞争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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