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規:中小學教師職稱分五個等級可評正高

原標題:浙江新規:中小學教師職稱分五個等級 可評正高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日前出台《浙江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指導標准(試行)》,中小學教師可評正高職稱。

據了解,中小學教師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五個等級。

該指導標准給出的正高級教師評價條件包括業務精湛、業績卓著、示范引領作用顯著等,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時間累計不少於10年。

其中,鄉村學校教師申報高級及以下職稱的,論文課題不做剛性要求﹔對長期在農村學校任教、長期擔任班主任、從事特殊教育滿一定年限的給予政策傾斜。

該指導標准規定,申報對象中的中層管理人員的教學工作量不少於當地教師1�2課時,校領導不少於當地教師1�3課時。(記者岳德亮)


(責編:趙英梓、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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