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焦作萬方)“一女二嫁”的羅生門事件仍在繼續。
蘇州天澳匯融投資發展中心(有限合夥)(簡稱:蘇州天澳)質疑焦作萬方不履行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披露資訊義務,並向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提交了舉報材料,同時向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相關説明。
6月25日,焦作萬方發佈公告稱,6月2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問詢函,深交所要求對蘇州天澳舉報內容進行相關説明,焦作萬方回復稱,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西藏吉奧高所簽轉讓協議是否有效、其公章和證照變化以及由此引起的紛爭等,皆是西藏吉奧高與相關當事人之間的事情,公司無權評價,也無法評價。其回答與此前6月18日公司回復《關於深交所問詢函回復及公司股票繼續停牌公告》相關回復並無差異。
焦作萬方同時公佈公司股票自6月27日開市起復牌。
股權歸屬“羅生門”
焦作萬方大股東西藏吉奧高先後與兩家不同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
根據公司此前發佈的公告,西藏吉奧高將焦作萬方17.56%股份作價18.7億元,轉讓給了杭州金投錦眾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金投錦眾),後者成為焦作萬方新的第一大股東。
而蘇州天澳的説法是,他們于5月21日與吉奧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並且于5月27日與西藏吉奧高辦理了證照、用印交接手續,相關轉讓協議依舊有效。
西藏吉奧高法人代表劉坤芳不否認與蘇州天澳簽署過協議,根據劉坤芳在公告中的説法,當時雙方約定將19.3億元于5月30日之前匯到雙方指定賬戶,但是蘇州天澳沒有履約,因此合同自動失效。其同時表示,在協議簽訂後,雙方辦理了公章、證照等移交手續,但並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也正因為西藏吉奧高與蘇州天澳辦理了公章、證照等移交手續,在後續的溝通中,雙方圍繞公章、證照等文件上有不同意見。
為此,蘇州天澳還將關於西藏吉奧高證照、印章的情況,向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提供情況説明,並就該問題向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提交了舉報材料,此外,蘇州天澳還向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發送投訴拉薩市工商局柳梧新區分局的投訴函。
此外,蘇州天澳還表示,西藏吉奧高作為焦作萬方第一大股東,還隱瞞了其100%股權已經對外質押,獲取了鉅額借款的情況。
上市公司稱“無法評價”
對於蘇州天澳的舉報材料,焦作萬方在6月25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在6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關於對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據此,公司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西藏吉奧高在公告中表示,“本公司全部證照和印章是被舉報人騙取,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有權作廢原證照和印章並重新補辦證照、刻製新章,公司所有行為合理、合法。”
而上市公司則表示,公司對西藏吉奧高與蘇州天澳之間的糾紛無法評價。
針對深交所詢問“舉報人提到西藏吉奧高 100%股權已對外質押用於借款,西藏吉奧高作為你公司(焦作萬方)第一大股東,隱瞞股權質押行為”一事,西藏吉奧高表示,本公司以母公司的股權辦理質押,無關焦作萬方及所持焦作萬方股票。焦作萬方則表示對蘇州天澳所稱這一情況不知情。
同時,焦作萬方公告稱,公司公司于6月23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因西藏吉奧高付清全部執行款,法院同意終結本案執行。公司于同日已全部收到執行款(在互付款項抵扣,該款項合計18.42億元)。經公司申請,據焦作萬方公告的《第一大股東變更提示性公告的補充公告》顯示。西藏吉奧高擬將其持有的焦作萬方全部股份(共計 2.11億股,佔股份總數的 17.56%)轉讓給金投錦眾,其中1.90億股股份已完成轉讓,第一期股份轉讓價款18.7億元已支付至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賬戶用作西藏吉奧高的執行款。
截至目前,金投錦眾持有焦作萬方15.81%股權,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西藏吉奧高仍持有焦作萬方1.75%股權,該部分股權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60日內,且前期轉讓的1.9億股股份完成變更登記的前提下,西藏吉奧高有權要求金投錦眾進行收購。
(責任編輯:閻明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