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PP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2)

目前,PPP模式的推广不仅是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持与保障,还有现行的法律制度与政策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政策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对社会资本参与PPP 项目形成制约。

(三)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PPP 项目能否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每一个PPP 项目往往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包括政策变更风险、法律变更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完善,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使得PPP 项目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PPP项目的成功运作,需要对项目全过程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论证,需要有丰富的项目风险管理经验,在合同中要明确区分责任、义务,否则,PPP 项目可能会产生额外损失,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同时,在风险分担方面,政府不能简单地将项目授权给社会资本方时,将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撇开,毕竟,PPP模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高效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风险承担上的不对称可能会导致项目的总体风险增加,最终增大项目成本。英法海峡隧道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项目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在于过多承担了无法控制的风险。

(四)专业机构与人才的匮乏

PPP项目是建立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长期合同基础之上,基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理念,其操作流程从项目发起、项目筛选、项目评价、方案审核、项目公司设立、融资管理直至最后项目移交等环节,相当复杂,因此面临的不确定性很多,这就对项目的参与双方在专业性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需要寻找有较强专业管理、控制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来合作,政府自身同样要有专业的项目筛选、论证、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对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也提出了更专业化的要求。目前,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上报的PPP项目资料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不少地方政府将PPP模式看作融资平台的替代品,对于PPP项目的理念、各种不同模式及操作流程等方面并不了解,距离专业要求还相去甚远。

此外,政府部门的契约精神不足、项目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及市场准入障碍等问题对PPP模式的推广也有着不利的影响。

四、对策建议

本部分主要分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树立正确的理念

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对于PPP模式在认知上的偏差,有必要对政府部门进行专门的PPP的本质与理念方面的培训,强调平等、合作、契约精神等基本理念。事实上,PPP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合作关系,在我国的现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变是重中之重。PPP模式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平台向社会高效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供给),而融资功能在PPP模式中只是操作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各级政府不应将PPP模式仅视为政府投资的替代品或作为解决地方城镇化建设资金的新渠道。

(二)完善与PPP 模式相关的法规体系

PPP 模式作为一种项目投融资和管理方式,项目合同在其中居于基础和前提,项目的有效运作需要依据完善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来确定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及利益、风险所在。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能促使PPP项目更好地规范运作,降低项目交易成本,增加项目成功的几率。PPP 模式相关法律在保障政府权利的同时,应兼顾增强社会资本方投资信心并降低PPP 项目所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和相应成本。操作层面上,建议在立法取得进展前,由国务院统一颁布PPP 项目管理的相关条例,而非现在施行的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块管理。

(三)完善项目风险分担机制

PPP模式中,风险分担机制可以说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对于投资方而言,如何规避风险是投资决策的重要内容。风险分担机制的合理设计对于增强政府和社会投资方的合作信心、对于项目的长期良好运作至关重要。PPP 项目全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要保证PPP 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我们在具体项目中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并确定风险分担机制,以确保PPP 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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