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現實意義、難點與路徑(3)

城鎮化是挖掘市場潛力,破解城鄉二元矛盾,促進經濟結構優化的動力引擎,對於推動經濟健康、持續和穩定的發展有積極的意義。在過去30多年裡,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1978 年城鎮化率為17.9%,到了2016 年則上升到57.4%。[10]但是城鎮化也不是隨心所欲地任意擴大化,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但是城鎮化不能“攤大餅”式擴張,不然會攤出不可治愈的城市病。現在很多國家和地區推進城鎮化的路徑是“外延式”擴張,單純注重城鎮的數量和規模的增加,結果使城鎮化“空心化”,沒有與之相適應的、相配套的財力根基與物質支撐。而我國由於對城鎮化規律的認識與把握還處於探索和逐漸深化的階段,城鎮化有些方面同樣存在這些“空心化”的問題,即出現公共產品供給和公共服務滯后、資源消耗過度和環境污染嚴重、城市規劃缺乏前瞻性和空間結構不合理、產業布局過於分散以及配套基礎設施落后等問題﹔同時,由於進城打工和居住的農村人口數量不斷攀升,就業、收入、孩子入學、住房等矛盾越來越多並且交織在一起,成為社會穩定和制約經濟發展的潛在不利因素。城鎮化存在的“空心化”系列問題對平衡區域經濟發展和提高人們收入的消極作用越來越明顯,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任其發展,必將成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絆腳石。

(四)人力資本陷入“高產低效”悖論

傳統人力資本理論認為,一個國家或地區人力資本的存量規模與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成正比,這在理論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在現實中並非完全如此。根據2016年度《中國高等教育質量報告》的統計,2015年中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有3647萬,人數總量在全世界排名第一﹔各種類型的高校總共有2852所,全世界排名第二﹔尤其是,在2015年,中國40%的毛入學率不僅高於全世界的平均水平,而且也高於全世界中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11]但是現實中出現了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那就是人力資本的存量高產與實際發揮的整體效益不相稱,存在“高產與低效”的悖論困境,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高等教育“生產”出的大量“知識型”人力資本與市場“技能型”人力資本需求不匹配。大量人員“畢業即失業”或者“高智低就”,從事與高等教育不相干的簡單勞動,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以及造成了教育成本的浪費,很多貧困家庭不僅沒有因為“知識水平”提高而使“收入水平”得到提升,甚至於因此變得更加貧困。二是高等教育“生產”出的“低端型”人力資本供給總量飽和與市場“高端型”人力資本需求短缺相矛盾。一方面大量“低端型”人力資本閑置並不斷累積,另一方面很多企業出現“用工荒”,因為缺少高技能人才而影響了生產與經營,造成了經濟損失。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怎樣解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面臨的諸多問題?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而言,沒有現成可遵循的發展道路。就當前中國實際情況來說,最重要的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發展中的 “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保持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一)以共享型增長優化收入分配格局

共享是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新發展理念,是新時期五大發展理念的根本點和歸結點,也是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內在本質的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2]因此,經濟發展不能只是僅僅關注增速與數字指標任務的完成,必須注重發展與共享齊頭並進,讓增長的成果實實在在地惠及全體人民。一是推進國企與壟斷行業的營利分配改革。在利潤分配時必須把國家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含折舊)計算在內,根據科學的比例上交國庫﹔對於國有經營的壟斷行業,在確保企業發展需要的同時,也應將“壟斷政策紅利”下獲得的超額利潤與全社會平均利潤相減后的差額上交國庫,規范國企的收入待遇。二是以結構性減稅促進結構性改革。要針對經濟發展狀況,盡快出台新的個稅征收基准,上調個稅起征點,提升高收入調節稅,減免貧困地區企業生產與經營稅負﹔要研究建立按收入高低檔次提高征稅額度的“階梯式”征稅模式,減少中低收入階層的負擔﹔同時要探索贈予稅與遺產稅新稅種,加快征收房產稅的試點與推廣進程等等。三是加大社會“兜底”保障的投入。政府要在醫療衛生、入學教育、保障性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拓寬就業渠道等方面增加資金投入,降低人民群眾在這些相關領域的支出比率,同時健全社會保障機制與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為經濟與社會穩定的發展發揮“兜底”作用。

(二)以服務型政府現代轉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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