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2)

  8.4乙方迟延付款,应承担迟延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付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乙方之日发生解除效力。

  第九条、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上述联系方式仍有效。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若须变更或补充,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10.3本合同约定及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双赢的原则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海南仲裁委仲裁。

  10.4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两份,呈报海口市人民政府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二0一二年月日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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