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眉山市结婚登记办事指南来啦~

一年一度的七夕要到啦

又是一波“领证”高峰

今天善良的眉妹儿为大家

奉上最全的结婚登记攻略

最新版!眉山市结婚登记办事指南来啦~

办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四川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四川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登记条件

�� 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眉山市户籍居民,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眉山市任一县(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常住户口都非眉山市户籍的居民(至少一方持有眉山市有效居住证),可共同到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可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在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 双方自愿结婚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申请材料

�� 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户籍不在本省或双方户籍在本省但非眉山市的内地居民,还应提交眉山市有效居住证);现役军人应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由本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

备注: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程序

��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其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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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电话

☎ 东坡区婚姻登记处:东坡区西子街9-15号 028-38225566

☎ 彭山区婚姻登记处:彭山区李密大道二段201号 028-37613220

☎ 仁寿县婚姻登记处:仁寿县嘉南路二段5号 028-36218419

☎ 洪雅县婚姻登记处:洪雅县民生街69号 028-37406039

☎ 丹棱县婚姻登记处:丹棱县齐乐镇齐乐大道386-394号 028-37260969

☎ 青神县婚姻登记处:青神县青竹街道鸿化路南段118号 028-35088356

温馨提示

�� 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婚姻当事人须佩戴好口罩,有序到场,进入大厅前配合扫描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最后

小编祝每一对新人

幸福恩爱,甜甜蜜蜜到永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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