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2)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力度,总结运用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

2、加强形势任务教育。认真组织和引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中央对经济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省委、市委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基本态势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研讨会、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来抓。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教育,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决心;深入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力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开展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抓好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文明海西、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体系,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人际交往、交通出行中遵守则、讲公德、守秩序。培养家园意识和环保理念,做到讲究卫生、植绿护绿、节能减排,不断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和谐海西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道德模范、省首届道德模范和“感动漳州”人物评选活动,树立道德模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继续开展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和共建带创活动,积极为贫困村、贫困户办好事做实事。积极参与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不断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认真开展“宣传海西,服务海西”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组建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健全完善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制度、管理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经常化。制定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制度,成立志愿服务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加强指导,专人负责。积极开展以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与社会公益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和上级统一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更多的干部职工自觉加入志愿服务队,自愿参与服务。

(四)广泛开展各种节庆纪念活动,唱响时代主旋律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回顾新中国成立6 0年来的巨大成就、“十一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新中国成立6 0周年来的巨大成就和海西建设的实践成果,深刻认识我国、我省、我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大好形势,营造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军队好、人民群众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

(五)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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