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利用每年春节、清明、端午、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突出文化内涵,宣传节日知识、节日习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知、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通过抓好各节日的活动,充分展现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节日的风采,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六)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引导公务员争做好学上进、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俭节约的模范。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办公秩序,完善考勤签到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政务公开,简化审批办事流程,提高文明单位层次。在广泛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化,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为民,市环保局副局长;
苏龙辉,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伟燕,市环保局副局长;
方俊福,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
韩文利,市环保局调研员。
成员:魏建芸,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
黄炳茂,市环保局监察室主任;
方文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许燕杰,市环保局法规科主任科员;
谢卫东,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
陈秀宁,市环保局监管科科长;
黄 诚,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肖 健,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巫成庚,市环境监测党支部书记、副站长;
陈志伟,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欧阳永文,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下设办公室,挂靠机关党委,统一指导协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方文雄;成员:练清堂、巫成庚、黄诚、陈志伟、王连祥、郑雯雯。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重大问题决策、工作制度确定、重点问题处理、工作进度督查、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对新一届创建工作要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意见,解决重要问题。各科室要搞好指导、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使创建有规划,经费有投入,平时有检查,活动有成效。
2、要广泛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提高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从领导重视向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拓展。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网页等形式,及时宣传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宣扬好人好事,真正把干部职工发动起来,成为自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