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

��为激活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探索建立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干部积极干事创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商州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优秀村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职,特公告如下:
��一、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①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群众威信高,社会评价好;②年龄在45周岁(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担任村干部3年以上的现任村党支部书记;③任期内本人或村级组织受到过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奖励;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⑤在廉政、计生、社会治安和遵纪守法方面无问题。
��二、选拔工作程序
��(一)民主推荐
��①个人自荐;②乡镇办事处党委推荐;③组织部审查;④区委全委会差额圈选推荐;⑤区委常委会差额圈选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
��①张贴干部考察预告;②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审查相关材料、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考察;③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计生局分别进行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鉴定。
��(三)任职
��经区委常委会票决后,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干部任用手续。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三、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安排23天时间,分3个阶段进行。①宣传动员及民主推荐(2008年1月16日至28日),其中个人自荐(1月17日至19日);乡镇、办事处党委推荐(1月20日至21日);组织部审查(1月22日至23日);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差额圈选推荐、确定考察对象(1月28日前)。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2008年1月31日前)。③公示及任职,安排7天时间。
��四、职级待遇
��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办事处党委副职的优秀村支部书记,继续兼任村级职务,不占领导职数,不进公务员序列,享受乡镇同职级干部政治、经济待遇。
��五、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拔优秀村支部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待后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办公室设在商州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咨询电话:2393322。
                                中共商州区委组织部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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