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非常关注的事,但国内一直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对于在此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沂水县来说,改革风险极大,各种议论都有。
对此,沂水县委县政府算了一笔账:
过去沂水修一座坟少则七八千元,多则一两万元,买一口棺材少则三四千元,多则两三万元,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安葬一名逝者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施殡葬全免费政策后,县财政每年大约需要投入2000万元左右,但可为群众节省约2亿元,这个1:10的关系是经济账。
原来每座散葬坟头大约占地10平方米左右,一亩地最多建20处坟墓,全县每年去世人员按此方式安葬的话,需要300-400亩地,而建设公益性公墓,一亩地可建200处双穴墓,一年仅需20-30亩地即可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节省了90%的土地,这种土地增减是土地账。
一个大棺材大约用1-1.5立方米木材,如果去世人员全部进公墓,用骨灰盒、小墓穴的方式安葬,全县每年可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左右,这是资源账。
据消防部门统计,以往山林火灾80%以上是因上坟烧纸引发的,特别是在春节、正月十五、清明、七月十五等上坟集中期,县乡村三级干部都如临大敌、严阵以待,而进公墓安葬则能有效消除这一安全隐患,这是安全账。
到上坟的集中时间,漫山遍野烟雾缭绕,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在公益性公墓设有专门的焚烧区,有效避免了因上坟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污染隐患,这是环境帐。
散葬墓穴缺少管理,时间长了容易风化湮没,而公益性公墓则有专人看管,配套设施完善,墓穴墓碑可长久留存,方便逝者留名、后辈祭祀,这是祭祀账。
纵观这六笔账,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笔可持续发展的民生大账。通过算大帐、算细账、算长远帐,实行殡葬全免费政策的好处和作用一目了然。
就这样,“殡葬全免费”作为一项基本民生内容,被沂水县各级领导纳入了公共服务保障,成为一项真正普惠的民生工程。
于是,推动殡葬改革的各种措施随即付诸实施。
――全县109处镇级公益性公墓和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开建,从选址、确定到建设不仅充分利用荒山、荒滩,不占用基本农田,还尊重老百姓讲究风水的要求,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公墓严格按照民政部的标准,一亩地起码建200个双穴,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绿化、硬化、停车场、集中祭奠点等配套设施融入人文元素、文化元素,公墓既好看又好用。
――严禁乡镇和村庄向外租售土地用作墓地,严禁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严禁制作和销售大棺材。这样一来,就堵住部分人群寻求“风水宝地”、“发死人财”的念头,堵住个别群众占用农田修坟的退路,堵住骨灰装棺再葬的市场。
――将自收自支的殡仪馆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回归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遏制殡葬不正之风的发生,工资和费用全部由县财政兜底;县里拿出资金更换火化设备,全部使用高标准火化炉;骨灰盒全部由政府统一采购,确保质量和美观;修订完善殡仪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不滑坡。
――印发《致全县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向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发倡议,工青妇、工商联、教育部门齐心协力在各自领域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殡葬改革铺天盖地,声势浩荡。县里一名政协副主席将老家墓林让出来,交给镇里建设公益性公墓,并带头将家族的十几座祖坟迁到新公墓,在周边群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
“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也不能输在终点线上,我们就是要让文明殡葬这一�g黄土即‘静’且‘净’, 让死者安然,生者安心。”薛峰说。
鲜花祭、植树祭在沂水县得到群众响应。(摄影:胡洪林)
“逝有所安”带来的沂水实践
沂河西岸的长山公墓是沂水县许家湖镇的一处镇级公墓,层层排列整齐的墓碑点缀在松柏和黄菊之间。这里建成的400套,双穴墓可安置800名逝者,辐射全镇25个行政村的2.5万人。
镇长耿立江告诉我们,该镇这样的公墓一共建成6处,既符合国土、林业、规划部门的要求,又符合老百姓的意愿,可供全镇十年使用。“全部投入使用后,可节约耕地300亩,还能给每户节约殡葬费2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我们还把公墓和公益林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数年后,这里将形成安详、和谐、美观的景观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