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桃洪镇石门便民办勤进村村霸欺凌八旬的(5)

四、徐善君方否认有关宅基地的四个协议(含卖契),只要对协议对自己不利,就千方百计地找理由否认,没有半点契约精神,完全是一副无赖的嘴脸。

以2000年协议为例,协议是在乡、村干部的主持下达成的,徐善君方有三人参与(范似月、徐长寿、徐告元),而我方仅黄孝卿一人参与,大家都签字认可,何来我方强迫?要强迫也只能是徐方强迫我方吧!

以2016年协议为例,协议是徐妻罗迎红邀请乡、村干部及其亲友与我方在友善的氛围下达成的,双方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没有辱骂甚至是高言大语都没有。徐善民三次以上要求徐善君电话确认解决方案,徐善君均以“要么无条件让给我,要么各占各地,我占了黄家的,我自己敲了退回”回复,而不同意村书记及黄家提出的其他方案,黄家被迫选择了“各占各地”的方案。乡、村干部是你们请来的,并在你家吃饭,签订协议时,你们家代表也多,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为什么你们又不认账?

徐善君,你能否解释一下,2017年8月13日,你用砖击伤罗腾娥,为逃避法律责任再自伤右前腿,企图诬陷老人的事?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底线,不要为了利益,放弃了“人”的底线啊,徐善君们!

五、徐善君反咬我们是“真正的恶霸”,完全是血口喷人,没有任何事实和依据。

详情请见红网举报“隆回县一职中在职教师黄杰荣横行乡里,霸地阻路”第18楼我们的回应(网址:https://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286826)。徐善君的诬陷都是建立在推翻白纸黑字的协议之上的所谓的“口头约定”、相关利益方及其亲友的“证词”之上的。

比如徐善君为了诬陷黄杰荣“聚众上门行凶打人”,事实是2016年4月8日签订协议后,双方再无纠纷,但你伙同罗迎红、罗佩永、罗佩金等分别于2016年4月28日晚、5月1日上午两次运来巨石封堵我家院门;5月5日上午用水泥沙浆砌筑封堵我家院门的石块;5月5日下午使用电钻、大铁锤砸毁我家围墙。我接到父母电话后非常气愤,打算和妻一起驾车回家了解情况,但我爱人见我情绪激动,担心开车不安全遂请表侄罗华开车送我们回家。赶回后,罗华用手机拍摄村霸砸墙恶行时,被罗佩金使用铁锤攻击,罗佩金自造伤情企图嫁祸,被司法所识破未果。至于你所称的“纠集外来烂子”,这些“烂子”是谁?这些“烂子”做了什么事?对你们造成了哪些不利的后果?如果有,请出示相关的证据。难道你们在家里欺凌我父母,你们在违法犯罪,我就回家不得?我就拍照也拍不得?难道“只许恶霸犯罪,不许百姓自卫”?

如果你认为我们是恶霸,请出示“证据”,而不是洋洋大篇,空洞无据。我们在恭候你们的“证据”!但我们希望你们的“证据”要能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发誓。

1997年,你们改建时无偿借用了黄家的住宅,还锯了黄家正屋三块悬皮(中端);2000年黄家改建时你们又占黄家宅基地不予退还(后端);2016年你改建后端杂屋时理应履约退还,你们在自行拆除所占黄家基地后又反悔,甚至无理提出从黄家“通路”的无耻要求,再到2016年4月28日后数十次欺凌……请问,老人们有可能“霸占”你们的宅基地吗?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呀!

我们承诺:若我们有违法犯罪的“恶霸”事实,我们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甚至是加重惩罚!

六、无论是徐善君,还是隆回县公安局,或是石门便民办,请你们在对此举报做出回复时,请不要再回避徐善君等的违法犯罪事实及处理依据,请正面回答“无法想得通的六点疑问”为谢!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请求徐善君们讲求信用,不要为了一点小利,放弃了做人的底线!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传统道德不能丢。徐善君们在肆意欺凌老人时,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少数相关处理此案的国家公仆想想你们自家的老人!你们任由村霸欺凌八旬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你们的正义感何在?你们的良知何在?你们的道德底线何在?你们的法治意识何在?

老人再次叩请隆回的党和政府,依法依规,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扫黑除恶政策!请不要再王顾左右而言他地回避村霸的违法犯罪事实,请明确回答老人以上的疑惑,叩请你们了。

2018-07-01 10: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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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网友20180317112907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莫须有的罪名,难怪有史以来冤死了不少的老实人!

黄杰荣,事实胜于雄辩,你再怎么能说会写有时间,事实就是事实!你说的证据确凿你怎么还不去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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