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针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信美人寿认为关于产品备案的宣传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预估第一年参与成员的分摊金额在一两百元左右是合理的。
三是杨帆认为其并非“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其作为董事长的职责不包括日常具体的项目经营管理,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是曾卓认为其为“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而非负责人,不应承担“相互保”业务开展涉嫌违规操作的执行责任。
不过,根据银保监会复核,最终未采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给出了相应惩罚。
此外,今年3月中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其印发的“2018 年度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通知中也特别提到,“相互保”产品创新不当,将网络互助计划伪装成相互保险,给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也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
“相互宝”模式争议
去年11月27日,在信美人寿公布不再对接“相互保”的同时,支付宝官方微博也宣布“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产品正式从互联网保险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截至今年4月10日,“相互宝”成员已经突破5000万,变身成全球最大的互助社群。
然而,3月26日,“相互宝”发生的首例陪审案件却再次引发公众热议,也让“相互宝”的商业模式受到争议和质疑。
相互宝成员唐某因意外跌入深沟,陷入重度昏迷,家属申请相互宝赔付10万互助金,但经过理赔调查发现,唐某因为皮肤炎长期服药激素类药物,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调查员给出的初步审核意见为不赔。家属不认可调查员结论,要求上赔审团。
在五六个小时的时间里,25万多赔审员给出投票,2.7万条观点针锋相对,其中57.769%的人表示支持调查员,即支持不予赔付。之后家属主动撤回了陪审申请,最终陪审案件维持了调查员的判定:不给予互助金。
据记者了解,互助平台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收取管理费来补贴平台运营成本,同时通过流量转化,对接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产品获得收入,相互宝就是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是,平台收取管理费,并通过流量转化来提供会员其他健康管理服务,比如众托帮。
此前有保险行业资深从业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通过互助金来收取管理费的模式,从本质上是把互助平台和出险会员两者的利益进行了捆绑,而和大多数会员利益形成了对立。因为只有出险的会员获得了理赔,平台才能获得管理费,但这也意味着,其他未出险的会员将分摊更多的成本。”
上述资深从业人士还分析,一旦出险人没有获得理赔,平台不但拿不到一分钱管理费,而且还付出了运营成本,比如请调查员的工资和时间成本,甚至还会为平台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王向楠认为,“相互宝”的本质还是履行保险的功能,且将越来越多地利用保险的经营技术,与保险公司竞争。从审慎的角度和市场行为的角度,均应当逐步将其正规化,纳入到保险监管的范围中。这个过程中,要做到不损害参加人的利益,且减少制度变革的成本,对于金融保险监管者的思路和能力是一个考验。
马云的保险野心
不管是被叫停的“相互保”,还是升级后的“相互宝”,都能看出马云的保险野心。
公开资料显示,信美人寿是一家合法的相互保险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1日,是国内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
信美人寿经原保监会许可的业务范围为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原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会员产品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信美人寿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其中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金服”)出资金额为3.45亿元,占有其34.5%的股份;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弘基金”)出资2.4亿元,占其24%的股份。而二者实际控制人均为马云。
同样,“相互宝”产品的开发者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是蚂蚁金服100%控股的子公司。
有业内人士称,在蚂蚁金服的金融拼图中,银行已经被攻克,余额宝已经成为基金之王,但保险却还刚开始,所以保险也是蚂蚁金服最有想象力的一个空间。
另外,2013年10月,蚂蚁金服还与腾讯、中国平安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并于2017年在香港上市。
2018年11月,阿里旗下云峰金融集团斥资近80亿港元,收购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6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