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印章刻制和文印

印章刻制和文印机构进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竞标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标人:标的1印章刻制机构进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标的2、文印机构进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标的进驻期均为叁年。

竞标人资格限定为:标的1:凡持有有效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竞得后具备响应《进驻中心印章刻制机构刻制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文件,有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刻制印章能力和资质的机构,均可申请参加标的1竞标。竞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交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材料。

标的2:(1)持有具有从事文印业务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服务机构;(2)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没有不良经营记录;(3)拥有在窗口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一台高速高清复印机)。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均可申请参与标的2竞标。竞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交具有从事文印业务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有意竞标者请于20191081700时前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机构授权证明书和机构资质证明的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交材料详见公告附件《竞标意向登记表》,到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办理竞标报名手续。资料详情请登陆【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

联系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卢小姐/吴小姐    传真:0596-2072002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19923

 

 

印章刻制机构进驻中心协议书

 甲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

为配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提升我市行政服务水平,鉴于乙方具备在漳州从事刻制印章服务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经公开竞标,现确定乙方作为印章刻制服务机构进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服务、管理及租用服务场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保证申办人开办企业的需求,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携带相关手续,在签订本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进驻中心指定窗口,开始为申办人提供合法的印章刻制服务。

二、甲方向乙方出租指定专门地点作为刻印服务场所(场所位于中心1楼,面积约4�O),并免费提供网络、水、电、照明等接入配套服务。

三、乙方在甲方出租的指定场所内为前来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人员提供配套印章刻印服务。

四、乙方在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必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遵守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按中心要求准时上下班;必须热情、耐心服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在上班时间不得有喧哗、聚众聊天、饮食等影响办公秩序的现象。如因服务态度出现投诉或违规违纪被督查发现,经查实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余额,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五、乙方所制作的印章须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的规定,如因质量问题出现投诉的,经查实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第三次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余额,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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