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指導。財政部、科技部要適時組織開展對項目承擔單位科研項目資金等管理權限落實、內部管理辦法制定、創新服務方式、內控機制建設、相關事項內部公開等情況的督查,對督查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並將督查結果納入信用管理,與間接費用核定、結余資金留用等挂鉤。審計機關要依法開展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財政資金的審計監督。項目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完善內部管理,確保國家政策規定落到實處。
財政部、中央級社科類科研項目主管部門要結合社會科學研究的規律和特點,參照本意見盡快修訂中央級社科類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各地區要參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加快推進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等各項工作。
(責編:庄紅韜、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