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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汇价: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的市场交易中间价,该中间价是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以及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买卖的交易基准汇价。

  银行外汇牌价: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交易基准汇价为依据,根据国际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出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以外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价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各挂牌货币的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以及现钞买入价和现钞卖出价。这些挂牌价即为银行外汇牌价。

  汇率制度: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如规定本国货币对外价值、规定汇率的波动幅度、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关系、规定影响和干预汇率变动的方式等。传统上,汇率制度分为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两类;1973年以后,汇率制度日益多样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将汇率制度分为钉住汇率制和弹性汇率制两种,后者包括浮动汇率制。

  直接标价法: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基准来计算应付多少本国货币。

  间接标价法:用一定单位的本币为基准来计算应收多少外币。

  外汇市场:进行货币买卖、兑换的市场,是由外汇需求者、外汇供给者、买卖中介机构构成的外汇买卖活动场所。

  银行间外汇市场: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

  远期结售汇业务: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四自三不见:即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不见进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公司在代理进口业务时必须由代理单位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制单、购汇、付汇及报关手续,并对所办单据的真实性负责,禁止无证购汇,以假单证向银行申请购汇或套购外汇的行为。

  骗购外汇行为: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套汇行为: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但是合法的易货贸易除外;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而由对方给付外汇的;3、明知用于非法套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5、以其他方式非法套汇的。

  逃汇行为: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

  非法使用外汇的行为:1、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行为;2、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行为;3、私自改变外汇用途的行为。4、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1、未经外汇局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和外汇调剂中心以外汇买卖的行为;2、借外汇还人民币或借人民币还外汇等形式,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3、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倒买倒卖外汇及外汇权益的行为。

  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未经外汇局批准,擅自在境内开立外汇帐户的行为;2、出租、出借、窜用、转让外汇帐户的行为;3、未经外汇局批准,擅自改变外汇帐户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最高限额的行为等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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