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

  3.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非公安机关报考者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4.因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非公安类还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3.遴选人员按公开遴选的职位任职。

  4.非公安机关的遴选人员办理录用人民警察手续。

  5、遴选人员需在新遴选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八、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2622068、2622011(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遴选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2682007(漳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九、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3.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漳州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1

2016年漳州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 名称

 

机构性质

 

职位名称

 

拟遴选人数

 

学历类别

 

专业

 

学历

 

学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招考范围

 

联系方式

 

备注

 

报名地址

 

漳州市 公安局

 

政府公务员机关

 

01职位科员(综合文秘)

 

3

 

全日制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公安机关35周岁以下,其他机关3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基层公务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参公人员

 

漳州市公安局 陈艺菲2622068

 

从事文字写作工作1年及以上。非公安机关报考者需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110指挥中心16楼)

 

漳州市 公安局

 

政府公务员机关

 

02职位科员(信息通信)

 

2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公安机关35周岁以下,其他机关3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基层公务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参公人员

 

漳州市公安局 陈艺菲26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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