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非公安机关报考者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4.因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非公安类还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3.遴选人员按公开遴选的职位任职。
4.非公安机关的遴选人员办理录用人民警察手续。
5、遴选人员需在新遴选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八、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2622068、2622011(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遴选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2682007(漳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九、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3.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漳州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1
2016年漳州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 名称 机构性质 职位名称 拟遴选人数 学历类别 专业 学历 学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招考范围 联系方式 备注 报名地址 漳州市 公安局 政府公务员机关 01职位科员(综合文秘) 3 全日制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男 公安机关35周岁以下,其他机关3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基层公务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参公人员 漳州市公安局 陈艺菲2622068 从事文字写作工作1年及以上。非公安机关报考者需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符合体检特殊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110指挥中心16楼) 漳州市 公安局 政府公务员机关 02职位科员(信息通信) 2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男 公安机关35周岁以下,其他机关3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基层公务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参公人员 漳州市公安局 陈艺菲262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