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贾庆瑞是村里知名的种植能手,人缘好。贾家是村中第一户通电和拥有彩电的家庭,后来又建起了村里最好的砖房。案发后,忙于申诉的贾庆瑞先后卖掉了家里的树林、大棚和粮食。村里人惊奇地发现,村里往日最不缺粮的家庭开始借粮度日。
贾相军的三弟称,走投无路的父亲后来向亲戚借钱,亲戚逐渐避之不及;他也辍学打工,将所有工资交给父亲,为哥哥申诉,自己则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他在村里遭人疏远,大人告诉孩子这是“杀人犯的弟弟”。在他看来,父亲全力投入,是坚信哥哥的案子能在短期内翻案,却想不到最后拖垮了整个家庭;父亲多次在村里放大话又无果而终,也反而令村邻加倍怀疑贾相军的案子真的是“铁案”,招来了更多讽刺。
贾相军的母亲被村里人描述为“典型的农村妇女”,木讷,能干,勤俭持家。贾相军被抓走后,她情绪崩溃,渐渐精神失常,开始自言自语。警察屡次开车前来搜查贾家,她后来听到车声便浑身发抖,躲在被子里不肯出来。最严重时跑到邻居家的小屋,反锁上门,整整5天不肯出来。
贾庆瑞忙于申诉,妻子的精神问题却日益严重,入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实在拿不出钱,放弃了治疗。精神失常的妻子有一次甚至在深夜跳进河里,险些淹死。贾庆瑞后来必须外出申诉时,将妻子反锁在家中,留些干粮和凉水,或者由邻居从墙头丢些馒头进去。有时回家后发现妻子甚至不知进食,饿得奄奄一息。
2010年,贾相军出狱,当着村邻的面跪在母亲面前,可她已完全认不出儿子。直至2014年弥留之际,她才恢复记忆,拉着贾相军的手痛哭。她死前滴水不进,肚子却肿得极大。因此,村民虽知她死于肝病,却形容她是被儿子的事情活活气死了。
邻居们告诉记者,贾相军回家后第一件事是把恶臭不堪的家收拾了一遍,让爹妈住得舒服些。随后,他便开始打工。2012年,他借了些钱,为自己盖起了一间房。次年,又添上了大门和围墙。
如今,他自己干建筑零工,还当小包工头,承包一些杂活儿,一年有几万元收入。谋生耽误申诉,他感到两难,可他还是决心吸取父亲的“教训”,不让家再被拖垮;另一个经验是,自己有点钱,穿得精神点,“申诉时当官的才正眼看我”。
出狱3个月后,他结了婚。如今的妻子带了个一岁的儿子改嫁给他。他们起初借住在一栋破房子里,冬天窝在被子里依旧冻得头疼,孩子只能喝村口奶牛挤的奶。后来情况好转,直至今年4月20日,女儿顺利出生。
他甚至相信,省高院这次复查他的案子,也许是女儿降临这件喜事为自己带来好运。
这种想法来源于出狱后的8年里,他的申诉进展实在乏善可陈。 根据他的记录,在这8年间,他的申诉在山东高院换了数任承办法官。甚至连1991年的结案报告与核准死缓报告,他都是2014年才获得的。
他想看到自己的案卷。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指出,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在一份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周泽律师称,过去5年里,律师和贾相军数十次来到山东高院申请阅卷,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从业16年,第一次遇到就是不让阅卷的案件。”
河北“聂树斌案”等冤案的翻案,给了贾相军申诉的动力——他对这类案件的关注程度超出普通人。山东“贾相军案”有没有可能是河北“聂树斌案”式的冤案?贾相军自己也知道,这个问题只能由法律来回答。现在他只希望尽快看到自己的案卷,依法申诉。
在律师杨学林看来,将贾相军案和聂树斌案比较并不妥当。因为聂树斌等早一批冤案平反时,大多已经产生了基本确定或高度怀疑的真凶,贾相军案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但他也表示,法治进步的背景下,近年平反的部分案件大多是真正的“疑罪从无”。他认为,贾相军案缺乏客观物证,甚至可以说“毫无物证连接点”,具备平反的条件。
两位代理律师认为,保障律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阅卷权至关重要。在当事人坚不认罪、长期申诉的情况下,律师只有看到案卷材料,才能更好地提出申诉代理意见,帮助司法机关作出公正的申诉处理决定,否则很难消除当事人的质疑。
他们很清楚,这案子卡在关键的一环,无法阅卷,申诉代理意见都提不出,结果如何可能要“看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