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玉��遗落酒店 保管不妥全额赔偿

元玉��遗落酒店 保管不妥全额赔偿

酒店捡到住客遗留物品,自行处理是否合法?近日,山东游客徐先生向羊城晚报投诉称,他在广州珠江新城一家五星级酒店遗忘了价值上万元的玉��。事隔半年多后,当他再次回到酒店想领取时却被告知,玉��已被服务员私自处理。律师称,酒店查房发现遗留物私自处理,负有保管不力的责任。

遭遇:

元玉��遗忘酒店

 

徐先生说,去年1月初,他入住了珠江新城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离开酒店时匆忙,忘了把放在客房里的玉��和手串拿走,到机场时我才想起来。”徐先生当即给酒店拨打了电话,经过查找,酒店方找到了徐先生的物品,并称由于物品贵重需其本人持身份证领取,或者委托其他同事持委托书来取。

“我一直很忙,直到去年11月中旬才有机会再来广州。来之前,我再次拨打了酒店电话,对方确认东西还在,可以来前台领取。”但当徐先生来到酒店时却被告知无法交还他的物品。后来,酒店方通知徐先生,他的玉��已被服务员自行处理了。“他们给出的说法是,客人把东西落在酒店,如果半年内没有人领取,酒店可以交给服务员,由服务员自行处理。而当天给我的房间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已经辞职。也就是说,我的东西不可能找回来了。”

经过多次协商,酒店方只同意由保险赔付徐先生两三千元。“我的玉��是花一万多元买的,并且找专人进行了雕刻。”徐先生对于酒店方的解决方案表示不满。 回应:

酒店同意全额赔偿

昨日,酒店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复本报,徐先生的投诉确有其事,并发来一份声明。声明中提到,该酒店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收到徐先生关于同年 1 月 19 日入住时遗失翡翠配饰的投诉。发现酒店在处理徐先生遗失物品时,由于内部沟通失误导致物品丢失,并委托保险公司商讨关于赔偿事宜。现已与徐先生达成一致并确定赔偿解决方案。与此同时,酒店将重新审视事件之运营处理流程,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徐先生昨日也回复本报记者,表示酒店方已同意对其丢失的物品全额赔偿。

旅客遗留物品酒店有义务保管

说法

客人将物品遗落在酒店,酒店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对此,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旅游住宿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规定:“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有责任妥善保管,设法将遗留物品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并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 也就是说,当酒店方发现有遗留物品时,首先应积极主动联系住客。即使酒店方联系不到住客,也不能由服务员私自处理。

闵令波说,以徐先生事件为例,游客在酒店住宿时,已经与酒店形成了住宿合同。在住宿合同的附属合同中,酒店有保障住客资金和人身安全的义务。酒店在接到徐先生电话后,已经明确找到了物品,那么保管合同仍然有效,应负有保管责任。现在发生了物品遗失,酒店方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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