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重拳出击的 兰溪法院
01
▶周某荣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07年以来,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周某荣以投资公司为幌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伙同被告人金某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奢侈挥霍。被告人周某荣将非法集资款以“砍头息”方式进行高利放贷,诈骗他人财物。
为索取“债务”,被告人周某荣先后纠集被告人王某坤、王某华、刘某等人经常性采用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贴身跟踪等手段暴力讨债。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周某荣纠集被告人金某雄、任某平、金某萍等人开设赌场。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周某荣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坤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兰溪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周某荣犯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重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
其余9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全案被告人均服判,未提起上诉。
02
▶陈某兵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被告人陈某兵以经营汽车租赁部为幌子,违法从事高利放贷,纠集被告人章某荣、金某余、吴某等人采用到被害人家门口燃放鞭炮、踢门、损坏门锁、油漆喷字,堵门干扰正常经营、辱骂殴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索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被告人陈某兵为核心,被告人章某荣、金某余、吴某等人较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形成。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兰溪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陈某兵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其余3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兰溪法院以“六清行动”和“一十百千万”任务目标为指引,目前已审结9月前受理并开庭的所有涉黑恶案件。下一步兰溪法院将进一步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回应群众期待,确保收官之战取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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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门踩到底,冲刺2020” 兰溪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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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判刑20年!兰溪法院宣判2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14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