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考生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后,需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至4月 3日下午5:00,报名人员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tzzbrs@163.com),所需材料包括: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照片、小二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填写后的《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部分考生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教师资格证、房产证明原件照片。报名登记表下载邮箱:ltgkzp@163.com,邮箱密码:69388305。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是否存在不能参加考录的行为,审核户籍、学历等相关证件。根据审查需要将通知部分考生提交原件进一步核实,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达不到选招数额,则相应减少选招人数。
四、考核
对报名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选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其中考生参加了上述两次考试且按笔试成绩排名均列入考核范围的,则该名考生不占选招名额,递补增加进入考核人选,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考核环节,并相应增加选招人数。
由区组织部牵头组织考核,审查考生原件,通过面谈、核查档案、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按选招计划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日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空腹到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组织部根据本人专业及各用人单位需求,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具体岗位,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岗前培训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调离本区。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500元(本科学历增加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调整为3000元/月,逐年调整工资标准,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续聘的,工资标准调整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录取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聘用为专技岗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聘用单位强化对聘用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续聘的聘期一般为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被聘用人员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履行相关手续后,准予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