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涉及考试相关信息将在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8088)。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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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2020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康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康保县人民政府网()。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尚未正式派遣的毕业生(详见附件《康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
4.本人或配偶具有康保县户籍(或生源地)的,户籍以2020年4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专项计划岗位仅限2020年正在康保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
7.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所有相关事宜均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及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查看网站公布信息,招聘相关事宜不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要求参加招聘各项环节的,视同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社局官网-办事服务栏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4月13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4月14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