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屯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郭某某,男,1985年出生
屯玉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郭某某向我公司支付因其严重失职致使屯玉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10135000元;
2、郭某某办理工作交接,即返还1台笔记本电脑、1台索尼数码照相机、1台投影仪、1台摄像机、1辆电动车、1部索尼相机、1部D90-尼康相机、1部PJ50E-索尼摄像机、1部DSC-SX7-索尼摄像机、1个2TB移动硬盘、1个笔记本散热器;
3、郭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郭某某于2011年8月1日入职屯玉公司,在信息部担任信息主管,后又任职行政管理部项目经理以及销售服务部高级项目经理。其工作职责包括公司信息化管理及维护。
2021年2月份屯玉公司阿里云服务器遭遇黑客攻击,其中PRISM系统数据库被篡改,研发实验重要数据遭到破坏,无法打开数据库查阅复制数据。
郭某某作为项目经理及系统管理员,从未对数据库进行本地备份及杀毒,造成数据丢失,严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
我公司于2019年购买PRISM系统花费135000元,并投入研发经费10000000元,均无法挽回。
郭某某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郭某某离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应当向我公司返还相应财物。
郭某某辩称:
不同意屯玉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1年2月起,屯玉公司陆续收回之前已分配给我的信息系统管理权限。
我与屯玉公司约定的工作职责并不包括对科研服务器数据备份的内容。我担任的是销售服务部高级项目经理,主要职责是对销售工作的服务支持,兼负部分信息系统管理。我仅负责PRISM系统部署使用的阿里云服务器购买,后期维护管理均由研发部门自行负责,且我未参加开发方组织的任何形式的系统使用即维护培训,公司也未给我配备用于研发服务器数据备份的硬件设备。
服务器受到病毒攻击的时间是2月16日,为春节假期期间,在我正将继续跟进之时,屯玉公司于2月24日发布了对我的免职通知并要求我做工作交接,此项工作的跟进转交给研发部同事李某。
屯玉公司提供的第三方证明材料不具有公信力。不同意屯玉公司所述存在未返还的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及散热器已正常交接;电动车无实际使用价值,本人领取后直接充为公用,现停放在公司在顺义研究院的车库中,已接近报废;移动硬盘已转交办公室使用;其他诸如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设备均为本人在职期间因公司或工作需要购买或使用过的设备,为公用设施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且我每次使用后均当即归还。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2011年8月1日郭某某入职屯玉公司,双方均确认郭某某曾任职销售服务部高级项目经理。2021年2月24日屯玉公司将郭某某免职。
双方均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就解除日期各执一词,屯玉公司主张于2021年2月24日解除,郭某某主张于2021年4月14日解除。
屯玉公司主张郭某某的工作职责包括公司信息化管理及维护,具体为对公司办公OA系统、阿里云服务器、屯玉种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即PRISM系统的管理及维护,2021年2月其公司阿里云服务器遭遇黑客攻击,郭某某作为项目经理及系统管理员,未对数据库进行本地备份及杀毒,造成数据丢失,严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郭某某应赔偿其公司损失10135000元,其中包括其公司从第三方张家港市三阳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PRISM育种信息系统管理软件花费的135000元,以及保守估算的其他损失1000万元(体现为:管理费用3500万余元、研发人员工资1380余万元、研发费用780余万元)。
屯玉公司就此主张提举了以下证据:
1、 协议若干。其中:(1)服务协议显示屯玉公司(甲方)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约定屯玉公司通过阿里云账号XXX@126.com订购阿里云提供的云服务。(2)PRISM育种信息系统管理软件销售合同显示屯玉公司(甲方)与张家港市三阳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三阳泰公司)签订,约定甲方从乙方购买PRISM育种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合同金额为13.5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2019年1月25日。郭某某认可该组证据真实性。
2、情况说明。其中:(1)关于研发数据管理系统的情况说明显示由屯玉公司出具,内容为“……由于郭某某的工作失误和消极工作态度,给公司数据安全造成巨大隐患,并最终导致研发系统遭受惨重损失。郭某某应该为公司损失付全部责任。”郭某某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2)情况说明显示由三阳泰公司出具,内容为“……我们于2021年2月18日……发现数据库于2月16日(数据库文件修改时间日志)被黑客攻击并篡改。……我们分析了一下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阿里云管理漏洞……屯玉数据库本地备份……阿里云数据库经常杀毒……”郭某某不认可该组证据的真实性,表示三阳泰公司为屯玉公司软件开发供应商,存在利益冲突关系,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有公信力,服务器本身有中毒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