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沙河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和跨越发展。中共沙河市委、沙河市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面向全国为事业单位选聘一批博硕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类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选聘对象为“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1)。包括应往届和有志来沙河工作的已就业全日制博士、“双一流”院校(学科)硕士研究生,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现已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院可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企业年龄由企业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属医院“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硕士和海外归国硕士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放宽到不超过32周岁)。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需求
2018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见《沙河市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选聘职位表》
三、相关待遇
1.工作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有就业经历的博硕人才,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比照引进前职务情况安排相应职务。
2.政治待遇。对一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正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可挂任市直单位或乡镇办职务;工作满3年,表现突出的,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推荐提拔担任副处级职务。对一般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命为副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适合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可安排挂任乡镇办副职;工作满4年后,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可提拔担任正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
3.经济待遇。对在邢台市、沙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住房且未入住专家公寓的,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不超过5年。市属医院、私营企业在市级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协商另加待遇。
(四)其他优惠待遇。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沙河市党建网”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沙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319-8920791(节假日不办公)
4.《沙河市博硕人才引进选聘院校(学科)名单》《沙河市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选聘职位表》《沙河市博硕引进报名表》请从公共邮箱下载。
公共邮箱:zzb8920791@126.com 密码:031989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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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党政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全区机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0人,现予公告。
一、招聘名额和原则
区直党政机关、海北镇、新华路街道办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0人,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党政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