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7)

引言、定义和解释是所有PPP项目合同中均包含的内容,一般会放在PPP项目合同的初始部分,用以说明该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签署背景,以及该合同中涉及的关键词语的定义和条款的解释方法等。

一、引言

引言部分,即在PPP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前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签署时间及签署主体信息。

在PPP项目合同最开始一般会明确该合同的签署日期,该日期通常会影响PPP项目合同部分条款的生效时间。例如前提条件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会在合同签署日即生效,而其他一些特定条款则在全部前提条件满足或被豁免的情形下才生效(请见本章第四节)。

此外,这部分还会载明PPP项目合同签署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注册信息,以明确签署主体的身份。

(二) 签约背景及签约目的。

PPP项目合同引言部分还可能会简要介绍项目双方的合作背景以及双方签订该PPP项目合同的目的等。

二、 定义

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定义条款,对一些合同中反复使用的关键名词和术语进行明确的定义,以便于快速索引相关定义和术语,并确保合同用语及含义的统一性,避免将来产生争议。 定义部分通常会包括“政府方”、“项目公司”、“工作日”、“生效日”、 “运营日”、“移交日”、“不可抗力”、“法律变更”、 “融资交割”、“技术标准”、“服务标准”、“性能测试”等PPP项目涉及的专业术语及合同用语。

三、 解释

为了避免合同条款因不同的解释而引起争议,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专门约定该合同的解释方法。常见的解释包括:标题仅为参考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一方、双方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人或该方的受让人;一段时间(包括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和一天)指按公历计算的该时间段;“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等等。

第三节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一、项目的范围

项目的范围条款,用以明确约定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合作范围和主要合作内容,是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

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具体情况的不同,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合作范围可能包括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某个基础设施或提供某项公共服务等。以BOT运作方式为例,项目的范围一般包括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建设(和设计)、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通常上述合作范围是排他的,即政府在项目合作期限内不会就该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

二、 项目合作期限

(一) 期限的确定。

1. 项目的合作期限通常应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进行评估。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期间;

(2)项目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以及重要的整修时点;

(3)项目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

(4)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5)项目设计和建设期间的长短;

(6)财政承受能力;

(7)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等等。

2. 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方式也不同,常见的项目合作期限规定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固定的期限(例如,25年);

(2)分别设�Z独立的设计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并规定运营期间为自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的一个固定期限。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heiqu.com/zygwf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