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法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环境可能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举办查抄,提取指纹信息,收罗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灭亡的,该当通过被害人明日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判断等方法确定被害人身份。
犯法嫌疑人假如拒绝查抄、提取、收罗的,侦查人员认为须要的时候,包办案部分认真人核准,可以强制查抄、提取、收罗。
查抄妇女的身体,该当由女事恋人员可能医师举办。
查抄的环境该当建造笔录,由介入查抄的侦查人员、查抄人员、被查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查抄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该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可以剖解尸体,而且通知死者家眷加入,让其在剖解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眷无合法来由拒不加入可能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该当在剖解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眷的,该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承生存须要的尸体,该当通知家眷领回处理惩罚,对付无法通知可能通知后家眷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可以实时处理惩罚。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安构造举办勘验、查抄后,人民查看院要求复验、复查的,公安构造该当举办复验、复查,并可以通知人民查看院派员介入。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须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可以举办侦查尝试。
对侦查尝试的颠末和功效,该当建造侦查尝试笔录,由介入尝试的人签名。须要时,该当对侦查尝试进程举办灌音可能录像。
举办侦查尝试,克制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可能有感冒化的行为。
第五节 搜查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法证据、查获犯法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法嫌疑人以及大概埋没罪犯可能犯法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处所举办搜查。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举办搜查,必需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张环境之一的,不消搜查证也可以举办搜查:
(一)大概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大概埋没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大概隐匿、毁弃、转移犯法证据的;
(四)大概隐匿其他犯法嫌疑人的;
(五)其他溘然产生的紧张环境。
第二百二十条 举办搜查时,该当有被搜查人可能他的家眷、邻人可能其他见证人在场。
公安构造可以要求有关单元和小我私家交出可以证明犯法嫌疑人有罪可能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碰着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
搜查妇女的身体,该当由女事恋人员举办。
第二百二十一条 搜查的环境该当建造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可能他的家眷,邻人可能其他见证人签名。
假如被搜查人拒绝签名,可能被搜查人在逃,他的家眷拒绝签名可能不在场的,侦查人员该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勾当中发明的可用以证明犯法嫌疑人有罪可能无罪的各类财物、文件,该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该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构造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进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该当包办案部分认真人核准,建造扣押抉择书;在现场勘查可能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批示人员抉择;但扣押财物、文件代价较高可能大概严重影响正常出产策划的,该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建造扣押抉择书。
在侦查进程中需要查封地皮、衡宇等不动产,可能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呆板、设备等特定动产的,该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并建造查封抉择书。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本划定第二百二十三条划定的有关法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