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安构造接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正法刑宽限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讯断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后,该当在一个月以内将罪犯送交牢狱执行。
对未成年犯该当送交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二百九十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管所按照人民法院的讯断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管所执行。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被判处管束、宣告缓刑、假释可能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管所将其交付社区改正机构执行。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认真执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由看管所代为执行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期间假如没有再犯新罪,执行期满,看管所该当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九十三条 公安构造在执行刑罚中,假如认为讯断有错误可能罪犯提出申诉,该当转请人民查看院可能原判人民法院处理惩罚。
第二节 弛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百九十四条 对依法留看管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切合弛刑条件的,由看管所建造弛刑发起书,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构造审查同意后,报请地址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二百九十五条 对依法留看管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切合假释条件的,由看管所建造假释发起书,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构造审查同意后,报请地址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有身可能正在哺乳本身婴儿的妇女;
(三)糊口不能自理,合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看管所该当提出版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构造核准,同时将书面意见抄送同级人民查看院。
对合用保外就医大概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可能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需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当局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第二百九十七条 公安构造抉择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该当将暂予监外执行抉择书交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认真监外执行的社区改正机构,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查看院。
第二百九十八条 核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构造接到人民查看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妥的意见后,该当当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抉择举办从头核查。
第二百九十九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构造应看成出收监执行抉择:
(一)发明不切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视打点划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景象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抉择收监执行的,由暂予监外执行地看管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不切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行贿等犯科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后,地址看管所该当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发起,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构造审查同意后,报请地址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三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百条 认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派出所该当凭据人民法院的讯断,向罪犯及其地址单元、居住地下层组织公布其犯法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该当遵守的划定。
第三百�一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该当遵守下列划定:
(一)遵守国度法令、行政礼貌和公安部拟定的有关划定,听从监视打点;
(二)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不得组织可能介入会议、游行、示威、结社勾当;
(四)不得出书、建造、刊行书籍、音像成品;
(五)不得接管采访,颁发演说;
(六)不得在境表里颁发有损国度荣誉、好处可能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七)不得接受国度构造职务;
(八)不得接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和人民集体的率领职务。
第三百�二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违反本划定第三百零一条的划定,尚未组成新的犯法的,公安构造依法可以给以治安打点惩罚。
第三百�三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期满,公安构造该当书面通知本人及其地址单元、居住地下层组织。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