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事业编!还有国企好工作!岗位表看这(12)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海兴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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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市关于招聘幼儿园教师(劳务派遣)的简章

  经南宫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2000-2002届南宫户籍师范类中幼师毕业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劳务派遣),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具有南宫户籍,2000-2002届师范类中幼师毕业生。

  4、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报名,一旦受聘本人须承诺自受聘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满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幼儿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等。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4日—11月26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1室,联系电话:0319—5058868,0319-5263161。

  3、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② 6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者需填报《南宫市2018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劳务派遣)报名表》(表格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小学及初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

  4、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南宫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教育局对考生进行政审及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宫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人员管理

  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教师,由南宫市教育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南宫市鸿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派遣到学校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合同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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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扩建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学历、数量

事业单位事业编!还有国企好工作!岗位表看这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户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采取选聘方式。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5.不能提供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环节邀请卫计、纪检、人社部门参与监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衡水市第四人民院官网下载打印报名

  表()。

  3.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4.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318-217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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