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事业编!还有国企好工作!岗位表看这(4)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55元。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本岗位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4日9时--11时(120分钟)。笔试成绩12月5日在医院网站( )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网站( )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57096(省皮肤病防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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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第四批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我中心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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