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2亿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 国中水务今日召开重(12)

  其次我们会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助力洁昊环保的业务拓展,受制于现在的生产能力还有资金实力、洁昊环保的产品目标市场仍然集中在火电领域,尚未向其他领域进行扩展和延伸,本次交易完成后国中水务将充分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影响地位和融资能力,进一步为洁昊环保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协助洁昊环保继续深耕现有的煤电烟气治理领域,同时将其产品和技术应用在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等非电行业,紧跟国家政策进行配套的产业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增强洁昊的综合实力。

  最后我们还是要通过外延式的投资并购,产融结合实现战略扩张。上市公司将继续推行投资并购的战略方针,密切关注环保产业的前沿动态,通过吸收相关优质的资产,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拓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细分领域,进一步完善和延伸产业的价值链。同时根据资产性质轻重并举,投资周期长短搭配的原则,积极开拓布局金融助力板块,为公司节能环保主营业务的提供金融工具相关的支持,实现更高的净资产收益率来回报投资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国中水务蔡谷�� :

  感谢尹峻董事长的回答,也感谢中证报记者的提问,下面我们请证券时报的记者提问,谢谢。

  证券时报记者提问 :

  国中水务及相关方的领导好,我是证券时报的记者,在此代表时报请教一个问题。关注到今年以来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过程中遇到的三类股东问题,证监会的处理是比较慎重的,近期也明确了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根据预案披露,洁昊环保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曾于2016年6月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后来由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国有股东转持批复,同时须对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私募基金等三类股东进行清退,因此撤回上市申请。考虑到预案同时披露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需要符合IPO条件,所以能否结合相关的监管政策请公司谈一下,1、洁昊环保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私募基金股东是否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是否已按要求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2、洁昊环保是否已提出符合监管要求的整改计划,并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的披露?3、上述股东的存续期是否已作出合理安排。谢谢。

  主持人-国中水务蔡谷�� :

  感谢证券时报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们请洁昊环保董事长肖惠娥女士回答,谢谢。

  洁昊环保董事长肖惠娥 :

  根据洁昊环保最新的证券持有人的名册,洁昊环保股东总持有人200名,其中机构股东36名,机构股东中直接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共有20名,洁昊环保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东均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已按照要求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洁昊环保是否对这个计划做过穿透式的披露,本次交易中间的交易对方包括肖惠娥、李靖菀、李晓波、吴凤平、章新伟、姚岚、缪国军、刘晓琴、张晶等拉萨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等十名股东,本次交易对象中不包括企业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因此洁昊环保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与契约型基金的股东不会因为本次交易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稳定性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履行构成影响,上市公司将在交易所事后问询函回复中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的披露,请参阅今后相关的披露文件。谢谢大家。

  主持人-国中水务蔡谷�� :

  肖董,还有一点关于续存期的安排也请您做补充回答,谢谢。第四点。

  洁昊环保董事长肖惠娥 :

  上市股东的续存期是否已做出合理的安排这一块,本次交易对方中不包含洁昊环保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基金的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洁昊环保也继续保持挂牌公司主体的资格。在洁昊环保保持挂牌公司主体资格的条件下,洁昊环保的股东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私募基金股东可通过股转系统完成退出,同时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了声明,上市公司有意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以现金的方式收购除本次交易对方之外的洁昊环保投资者所持洁昊环保的股份。谢谢大家。

  主持人-国中水务蔡谷�� :

  感谢肖董事长的回答,也感谢证券时报记者的提问。下面我们有请证券市场红周刊的记者朋友提问,谢谢。

  证券市场红周刊记者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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