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2007年11月法国大歇工札记(20)

    第二阶段主要是由4个增补性质的立法组成的,他们是1946年5月22日关于普及社会保障的立法,1946年8月22日关于扩各人庭补助的立法,1946年9月13日关于全民成立养老保障的立法,1946年10月30日关于“普通制度”包围全体人口和抵制风险的立法。

     4.法国福利制度术语的演变:第三只眼观点国碎片化福利制度的发源

如前述,法国人将formules(“名目和方法”)用作每个碎片régime(制度)的寄义,这是一件很是有意思的工作。在所有法国人的著作和官方文件里(纵然他们用英文写作),在利用“法国社会保障制度”时,利用的是Système ,譬喻“Le système fran��aise de Sécurité sociale”;但当意指这个制度之下的所有小制度时,则始终利用“régime”这个词,从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文件与著作利用“système”;相反,在法国人描写西欧任何一国社保制度时,从不利用“régime”,他们无一破例地都利用“système”,譬喻,法国人说“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时,利用的是“Les assurances socials en Allemagne”;换言之,法国人将“régime”作为描写法国社保大制度中的诸多小制度时的独一术语。譬喻,法国人在讲他们的“四个制度”构成(普通制度、农业制度、自由职业制度、非凡制度)时,在讲到四个制度里大巨细小的“小制度”时,均利用的是“régime”,如同法国人在利用社保费的“费”时,独一利用的术语是“cotisation”(强调“分摊”的含意,强调小我私家的“责任”和“无奈”,在英文里没有这个词),而决不利用“contribution”(同英文一样,法文也有这个词,具有“孝敬”的含意,强调小我私家对制度“奉献”和“捐助”),就是说,在法语里甚至在整个拉丁语系,他们利用的是cotisation这个词,不消contribution这个词,与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对比,二者的用词的差别性对领略社保制度都长短常有意义的。

    为什么法国人在讲法国四个社保制度及其以下的各个小制度时利用的词汇纷歧样?从前述法国社保汗青可以看出,法国大制度下的不足为奇的差异“制度”之所以利用的“régime”这个词(相当于英文的regime)长短常得当不外的一个专有词汇,其他术语确实难以替代,其原因主要是这个词自己是跟着时代的变迁而产生变革的,除了其焦点含意之外具有不确定性,而只是一个框架。“régime”确定的焦点含意是难以扩展(élargi)、难以延伸(étandu)、难以普及(généraliser),应该是越发强调权利(droit),就是说,“régime”的寄义界线要小于“système”。我这里如此辨析这个术语,目标在于,“régime”在这些焦点含意稳定的前提下,它具有一些不确定性,这个特征适应了法国几百年来社保“制度”的需要,可以或许根基精确地用这个术语来描写法国社保的“制度”变迁,所以,在报告和阐明法国社保“制度”时,“régime”成为法国“社会保障法”的法令术语。早在二战之前,“régime”就被借用并利用起来,当时,法国还没有整合全法的社保立法,在合作性较量明明的状态下,来自于小我私家薪水的“分摊金”(cotisation)社保制度,在拿破仑法典的理念下,这自然是一个statut,即欧洲大陆法的“物权理念”,属于典范的物权法的思想;就是说,从当时起,利用“régime”来描写法国的社保“制度”就长短常精确的一个词。

    思考到这里,又想到了福利制度研究中的另一个专有术语“福利模式”。缔造并使之传播开来的丹麦社会学家艾斯平-安德森传授(Gosta Esping-Andersen)利用的也是regime这个词,而没有利用model,system或institution等英文法文里都利用的雷同“模式”和“制度”寄义的词,厥后,“福利模式”(Welfare Regime)被遍及利用(缩写WR)。体会起来,仿佛只能用regime,只能领悟,难以言传。在90年月以来的学术著作里,人们已经找不到其他的用法了,险些行内各人都已经利用welfare regime。尽量在中文的语境下,我们只能将之称为“福利模式”,可是,假如我们将之转换归去的话,假如换成welfare model或此外词的话,显然感想味道差池,至于错在那边,仿佛也是只能领悟,不能言传。好比,法国人从来就将法国的四个退休制度用四个régime来暗示,这是专用的,从没有人利用model或其他什么词。于是,在中文的翻译中,有学者将法国四个regime译为四个方案、四个打算、四个种别等等,八门五花,在中文里很难找到对等的一个词汇。我之所以将之译为四个制度,虽不抱负,但也没有更好的译法。说得再远一点,构成法国社保制度的四个régime,不是什么广义的四个模式,而是四个详细的“客观存在”,这四个statut(英文是status)不是模式,因为模式是可以举办主观选择的,法国的这四个statut则是汗青遗留下来的客观存在:要改良它?很难,当局很无奈!舍弃它?也很难,法国人离不开它!继承保存它?也很坚苦,因为这个四个“客观存在”既是中央财务的肩负,又是社会举动的一个导火索。所以,法国的WR是个“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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